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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炳涛, 刘兵海, 郝伯巧, 郝瑞旗. 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的立法缺陷及修改建议[J]. 中国公共卫生, 1998, 14(11): 701-702.
引用本文: 刘炳涛, 刘兵海, 郝伯巧, 郝瑞旗. 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的立法缺陷及修改建议[J]. 中国公共卫生, 1998, 14(11): 701-702.

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的立法缺陷及修改建议

  • 摘要: 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(简称《条例》)颁布实施至今已有8年,在实施过程中,我们发现《条例》本身个别条款可操作性较差,甚至有立法遗漏的缺陷,这样就给化妆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带来困难,假冒伪劣化妆品充斥市场,久打不绝。卫生监督力度不够,难以对违法者起到震慑作用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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