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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荣. 水质权重综合指数对水源水评价的探讨[J]. 中国公共卫生, 1989, 5(4): 24-25.
引用本文: 张荣. 水质权重综合指数对水源水评价的探讨[J]. 中国公共卫生, 1989, 5(4): 24-25.

水质权重综合指数对水源水评价的探讨

  • 摘要: 水质权重综合指数法(WQIK),是依据水质指标的不同分别权重(即理化类指标权重、有机污染类指标权重、毒理类指标权重)。本文介绍的方法适用于毒理指标超标的水源水的评价。现介绍如下:1评价模式的建立1.1监测项目的分类监侧项目按《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》的分类分别权重,即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划归为理化类权重,毒理学指标划为毒理类权重(建议放射性指标也划归此类),细菌学指标及NH4-N NO2-N,COD等划归为有机污染类权重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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