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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东风, 孙来乾. 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》部分条款探讨[J]. 中国公共卫生, 2000, 16(4): 379-380. DOI: 10.11847/zgggws2000-16-04-77
引用本文: 胡东风, 孙来乾. 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》部分条款探讨[J]. 中国公共卫生, 2000, 16(4): 379-380. DOI: 10.11847/zgggws2000-16-04-77

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》部分条款探讨

  • 摘要: 1989年10月24日,国务院第44号令发布了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标志着我国放射卫生防护工作法制管理有了新进展.然而,随着我国法制不断健全及核技术不断运用,《条例》的部分条款存在的概括不全、用语模糊、界定不清等问题,给实际操作带来难度.现结合基层放射防护工作体会,对部分条款探讨如下.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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