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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守洋. 关于中国营养保健食品若干讨论意见之五──中国营养保健食品的生物活性物质与营养保健功效的检测[J]. 中国公共卫生, 1996, 12(5): 212-214.
引用本文: 于守洋. 关于中国营养保健食品若干讨论意见之五──中国营养保健食品的生物活性物质与营养保健功效的检测[J]. 中国公共卫生, 1996, 12(5): 212-214.

关于中国营养保健食品若干讨论意见之五──中国营养保健食品的生物活性物质与营养保健功效的检测

  • 摘要: 1基本概念与原则要求。无论如何,凡是能称作营养保健食品的产品,必须对人体健康有某种特定的有益作用,诸如调节不正常的生理功能,补充缺乏或平抑过剩的物质,遏制有害因素的侵袭,强化机体应有的功能,纠正已陷入异常的状态等等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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