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谭玉凤, 张仲平, 张曰灵. 结合实践谈劳动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的存在形式[J]. 中国公共卫生, 1993, 9(12): 537-537.
引用本文: 谭玉凤, 张仲平, 张曰灵. 结合实践谈劳动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的存在形式[J]. 中国公共卫生, 1993, 9(12): 537-537.

结合实践谈劳动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的存在形式

  • 摘要: 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,随着行政管理向法制管理的转化,监督监测日渐重要。监督监测的根本目的是督促企业落实第一级预防措施、加速二级三级预防向一级预防转化的速度,要实现这一目的,必须有合理的劳动卫生监督监测机构。目前,我国劳动卫生监督监测机构的形式不统一、认识也有异,现结合我们的实践谈谈看法与同道们商讨。1 机构的现有形式与弊端1.1 现存形式(1)省级多是防、治、研机构合设,称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;(2)地市级多是防、治机构合设,称职业病防治院或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;(3)在卫生防疫站内设劳卫科或对外称劳动卫生监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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