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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谈食品卫生法的调查对象
俞平
,
金培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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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卫生法调整的对象是食品卫生监督机构(下称食监机构)在监督管理活动中与食品生产经营当事人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,它是由食品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、内容和客体三要素构成。本文参考行政法律关系的一般理论,结合《食品卫生法》的有关规定和执法实践,分别阐述了三要素的内容。明确食品卫生法的调整对象,使各级食监机构在执法中有一个明确的界限,避免滥用、超越职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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