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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茁. 《职业病防治法》中法律关系的新特点[J]. 中国公共卫生, 2002, 18(5): 527-527. DOI: 10.11847/zgggws2002-18-05-09
引用本文: 刘茁. 《职业病防治法》中法律关系的新特点[J]. 中国公共卫生, 2002, 18(5): 527-527. DOI: 10.11847/zgggws2002-18-05-09

《职业病防治法》中法律关系的新特点

  • 摘要: 新颁布的《职业病防治法》在调整和规范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、劳动者以及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特殊社会关系中,具有新的特点.本文从法理学的角度对职业卫生病防治中的法律关系展开讨论.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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