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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守兰. 400例服药自杀者的流行病学分析[J]. 中国公共卫生, 1995, 11(7): 311-311.
引用本文: 黄守兰. 400例服药自杀者的流行病学分析[J]. 中国公共卫生, 1995, 11(7): 311-311.

400例服药自杀者的流行病学分析

  • 摘要: 沂水县总人口110万,农业人口占92.3%,经济文化比较落后,服药自杀者时有发生,本文对沂水县1992年400例服药自杀者进行流行病学分析如下.方法及对象:制定统一调查表,年初发至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,固定专人对1992年1月至12月期间所有服药自杀者,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,年终汇总。人口资料来源于县统计局。结果与分析:(1)人群分布:本年度共发生服药自杀400例.自杀率35.55%/万.死亡32人,自杀死亡率8%.其中农业人口387人,占96.75%,自杀率34.4/10万。非农业人口13人,占3.25%。自杀年龄:最小11岁,最大79岁,其中20~29岁占41.75%.30~39岁占28.50%.10~19岁占9.50%,男性133例.女性267例,男女之比为1:2。(2)季节分布:全年均有发生,以4~8月为多,占59.75%,主要集中于7月.用圆形分布法计算自杀高峰日在7月7日~7月8日(χ=184.90184.9/0.9863=187.47天)。(3)自杀药物种类:主要是有机磷农药占80%,安眠药占8.25%。(4)自杀原因:家庭冲突及邻里不和占48.75%,婚姻因素占39%,老年因素、学生因素分别占8.00%,1.25%。威胁自杀约占20.00%,以死亡为目的的自杀约占80.00%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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